行政長官崔世安4月22日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,就政府施政及社會問題回應議員提問。其中在房屋政策方面,崔世安在回應時重申,特區政府的房屋政策是以實現「居有其所、安居樂業」為目標,並致力保持公共房屋與私人樓宇市場之間的平衡。
崔世安稱,為確保公共房屋持續供應,特區政府會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尋找土地及作科學規劃。不論上屆或本屆政府,都希望能提供更多公共房屋;當回收閒置土地後,亦會優先興建公共房屋及公共設施。在填海A區可建28,000個公屋單位、4,000個私營房屋單位,無奈有工程上的延誤,是不可預見者,因港珠澳大橋的建設而影響了供砂,目前填土已完成75%,政府正尋求方法解決。
在檢討公屋政策方面,行政長官表示當局一直在檢討及完善公共房屋的法律法規。他透露了檢討及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的工作進度,指爭取在本年第三季進入立法程序,檢討範圍包括申請條件、申請制度、管理和建立富戶退場機制等。
此外,就經濟房屋輪候及申請的問題,特區政府會全面檢討《經濟房屋法》,就排序、抽簽等分配方式作諮詢,預計明年第二季完成,及後將積極跟進相關法律的修訂工作。
崔世安又回應指,房屋局現正就2013年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之合資格家團進行實質審查,當局會優化經濟房屋申請之資產申報及審查流程,分批次向初步審查獲接納的申請人發出甄選公函,預計今年6月安排首批180個合資格家團揀樓,並相信今年可完成1,900個初審獲接納的申請人之首輪發函工作。
另外,崔世安亦補充說,2016年特區政府將繼續就施政報告所提出的4,600多個新公屋單位之興建,進行規劃及內部協調工作。
至於公務人員宿舍及分配規則,崔世安表示現行法律有檢討修改的空間,例如公務人員級別分類、評核委員會,以至是否只有編制內確定委任的公務員才具備申請資格等,他認為也應一併檢討。崔世安指出,只要特區政府力所能及,必定會認真研究及設法改善公務人員的福利待遇,將適時對房屋津貼作檢討。
行政長官指出,城市發展和環境保護間不一定對立,特區政府會致力尋求平衡,並會從增加向公眾提供資訊、依法、保護與平衡等三方面着力。
行政長官闡明,由於本澳現時未出台總體規劃,所以依然是分區建設,並依據《土地法》、《城規法》和《文遺法》的相關規定進行。他表示,在發展過程中,特區政府定會致力平衡環境保護,須保護澳門市區和離島的生態、山體等。他提及備受關注的路環叠石塘山項目,重申當局目前仍未批出工程准照,即未可動工;同時,環境保護局在稍後會提供更多資訊,讓社會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。
此外,他稱,新土地法自2014年生效後,政府一直嚴按有關規定處理土地事宜,如有議員就土地法某些規定提出修改意見,政府會以一貫的態度和既定的程序去處理。
對於有議員問及政府公共採購和外判工程的問題,行政長官表示,有關部門均相當重視審計署及廉政公署提出的意見,並已採取積極的跟進措施;整體而言,他強調,第四屆政府任內定會做好三項工作:(一 )修改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,制定公務員採購程序的務實指引,優化公務員採購工作;(二) 加強對公務員的針對性培訓,明確官員的權利義務,確立責任意識;(三) 嚴格執法及執行罰則,如發現違規違法情況,在查清客觀事實的前提下,堅決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,並將官員問責和績效管理相結合,建立科學規範評價和獎懲機制,以制度建設為基礎,根據法律而展開。
行政長官又談及明確特區水域後的工作進度,他介紹,本地立法方面,除了明確水域時隨即頒佈的三項行政法規外,現時法務及海事部門正草擬水域綱要法案,以及相關的補充性行政法規,爭取今年內完成。至於加強海上保安,澳門海關與國家海關總署就預防及打擊海上犯罪的合作已達成共識,預計在5月會簽署相關協議。同時,特區政府正持續與內地海事、水利、海洋的主管部門保持密切溝通,在相關合作協議的框架內繼續磋商,並有序進行工作,進展順利。
他又透露,特區政府正籌劃展開一系列海洋管理、利用、保護等課題的科學研究,透過專業研究團隊制定可持續的海洋發展計劃,此舉亦得到內地相關部委的大力支持。
多名議員亦關心到澳門特區首份五年發展規劃的議題,行政長官透露,《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(2016-2020年)草案文本》將於本月26日公佈,並展開進一步收集意見的工作,用以編製最終文本。
他重申,五年規劃旨在描繪未來五年特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藍圖,並希望凝聚廣大居民,在共同的行動綱領下,實現「一中心、一平台」發展定位的重要戰略部署。當中,特區政府未來五年將以「穩定發展大局,優先民生工程,強調經濟社會均衡發展」作為施政方向,並致力實現七大主要發展目標。另外,五年規劃內亦會有專章提及與國家「十三五」規劃的對接。
行政長官下午先後回答了30位議員的所有提問,內容還包括資訊科技、專業認證、人才回流、跨部門合作、中葡雙語人才、平抑物價、男士侍產假、關懷長者、區域合作、支持中小企、青年創業、體育設施、公務員福利、經濟調整、消費者權益和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