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榮讓
多年來,消費者委員會致力於為消費者提供相關資訊及維護權益服務,以一個相對不是大規模且權限較受約束的部門來說,算是成效頗高。去年其中一項受公眾稱讚的,是在五月以「當局打擊損害消費權益行為,來來超市被取消誠信店資格」為題,發出一篇新聞稿,不含糊地指出,接獲多宗與該超市商品有關的投訴後,聯同經濟局代表會見該超市負責人,要求解釋。經過分析,消委會不接受以標錯價為由的解釋,決定依法取消該超市的誠信店資格。
最近又發生一個案,與該超市慕拉士店有關,不是誠信而或涉管理問題,可作為工商管理一個研討課題。有顧客以手機憑電子支付購物,收銀員說未完成交易,而手機已顯示成功。收銀員堅持要顧客再擦,結果手機有兩個同一金額的支付顯示,而收銀員不肯退款。主管亦未能及時妥善處理,在沒即時解決下打發顧客離開。顧客前往相關銀行諮詢,亦查詢過結餘,證查兩度付款。到顧客再花時間與超市理論,主管仍稱未查出,只是個人願意墊支,要顧客簽收一百五十多元。顧客認為問題出於超市,收回被多扣的錢不需小題大做簽收,要麼就一式兩份說明緣由,雙方簽署作為憑據。理由不充足下,最後不用簽收而退回金錢。顧客相信過程在攝錄範圍,消委會可以仔細調查事件中誰是誰非,甚至追究責任。
顧客表示,有錯不為奇,但處理要得宜,為公正也指出一些店號名稱,如屈臣氏及百佳也出過輕微錯誤,但店員有禮貌即時解決。這次要多走一番真是麻煩,還不是好態度。本報訪問過一些店號,遇上同樣情況如何,皆答說看手機顯示便相信對方,馬上退還不會令顧客感到稍有麻煩。而且,老闆或上司均有培訓員工應對,勿失言得罪顧客,根本錯誤不是出於他們,有必要時須請示才決定。在食肆,客人有時不慎摔破餐具,店員一般不會索償,非縱容而是諒解。
請於十日周四晚上九時半瀏覽Facebook「樂報我們講場」直播,鄭仲輝與余榮讓談「消費權益」,結朿後亦有重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