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榮讓
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建設校園,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傳言,澳門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作出說明。這是在發展中的事情,大家可以按階段性的資料來分析。先看政府發言人的話,指澳門基金會對暨南大學校園建設的資助,設有適當監管機制,監督暨南大學專款專用;暨南大學是我國第一所由政府創辦的高等華僑學府,歷年邀請眾多熱心華僑教育的各界知名人士參與董事會,職責為協助國務院僑務辦公室辦好暨南大學,與一般牟利機構的董事會不具可比性。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敦促社會理性看待事件,共同為國家和澳門的教育發展努力。
澳門基金會也發出新聞稿,列舉一些數據,說明暨南大學對澳門人才培養的貢獻。每三名在內地就讀的學生中,就有一人選擇暨南大學。在改革開放之初,暨南大學為澳門學生提供了極大便利,包括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之前,對澳門學生一律豁免學費。即使在今天,澳門學生的學費標準也與內地學生一樣,不按境外學生徵收。澳門基金會在收到暨南大學的資助申請後,行政委員會對文件和相關資料進行了審查並提出意見,再由信託委員會審議並作出決定,整個過程符合資助審批的程序性規定。
以上解釋,尤其是最後一句,很清楚地指出符合規定。暨大澳門校友會亦已表態,認同資助的安排。社會仍然可以提出質疑,依法要求查明是否真正符合。這是針對事的做法,而並非跳出法律大叫特首下台。須防一些四兩搏千斤的人,以侮辱權威為玩意。倘對政府不滿,認為不依法制行政,則自己更要做足,就如海一居發展商認為政府延誤導致土地失效,於是通過訴訟尋求公道。小業主已趨於理性,最近的示威遊行很守秩序。事實上,回歸後的香港,有不少控告政府而得直的案件,總比吵鬧更有效,除非就是想吵鬧。社會不應分化成保皇及死反兩派,而要是其是、非其非。民間擬發起簽名反對資助,這有自由進行,可譲公眾知道不同意見人士的數目。若還認為有問題,不要生事,而應依法追究,例如尋求審計署稽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