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榮讓
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,令到當地社會矛盾加深,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,一時之間,贊成與反對聲音與其他意見夾雜。有認為是損害法治及不尊重法庭,也有指出是民心所向。有言論批評,這是忽然釋法,對港獨小題大做,利用香港部分建制人士的愛國情懷,製造亂局,為習核心出難題。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表示,人大釋法把香港基本法有關條文講得更清晰,不但不存在破壞法治,反而有助減少爭拗,釋法是人大憲制權利,合情合理合法。
香港大律師公會在人大作出釋法前發表聲明,表示深切關注,認為將對香港的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帶來極大衝擊,亦會嚴重削弱港人以至國際對「一國兩制、港人治港、高度自治」的信心,百害而無一利。對於梁頌恆游蕙禎的宣誓是否合法和立法會主席裁決權問題,應該待香港特區法院在當地司法制度內處理,以讓法庭就所要求的宣告和命令作出公正的判決。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認為,人大釋法不是世界末日,但權力要克制使用,和看時機是否適合。她以劉小麗問為何宣誓時逐字讀出的做法不可行為例,釋法就是講清楚。她強調,宣誓風波官司的爭議點不在於宣誓是否及格,而是在於法權問題,即立法會主席是否有權准許議員作第二次宣誓,以及法院對於立法會主席裁決權力問題。如人大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,是討論甚麼聲音才及格和誓言背後要求的意義,對區慶祥法官審訊可能不會有直接影響。
不同政黨的見解反差極端,自是必然,但法律界代表性意見值得參考。香港情況不簡單,兼聽則明。而在澳門,委任議員唐曉晴對現行土地法提出解釋法案,步伐卻停滯不前。建築地產界認為,土地法只有廿五年的死線,卻欠缺對歸責處理,是行政失當,需要靠釋法修法公平公正處理土地閒置問題。唐曉晴的釋法提案,獲數十位資深法律界人士認同,聯署送交政府及立法會,須受重視,社會也期待有個令人滿意的交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