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言︰為誰立法
余榮讓
在立法會的明年度施政方針答問大會上,五位司長都被問到海一居的事件,但一如所料,不會有突破性的答案,因為正在司法程序中。最常聽到的演繹是依法施政,然而,是否以高水平的依法施政去切實解決問題,還是洗手式推向法院便算?近日,有關澳娛原獲批給土地的案件,中級法院認為澳娛符合法理,卻因現行土地法而宣告上訴失敗。澳娛不僅失去土地,還被沒收溢價金,似乎未能因澳門基本法而得到保護其土地以外的私有財產權。海一居的成本更高,包括填海造地,而並非澳葡時期批給的現成土地。唐曉晴議員提出要求釋法,目前正在處理當年立法過程記錄,以找出立法原意。這確實有必要弄清楚,還須核對在倉卒中寫成的條文,是否反映原意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