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榮讓
數月前,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委會召開會議,討論侍產假、疊假處理方式,勞方希望侍產假及產假向公職人員所享看齊,即是設五天侍產假及九十天產假,再逐漸趨向國際現行的九十八天產假或以上,曡假則彈性處理。據悉,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表示,不抗拒男士有薪侍產假、疊假等制度,但反對《勞動關係法》只處理某一部分。他認為,若修改應整體調整,而不是只抽一兩條討論,例如三工制度。
兩年前,澳門立法會三名女議員一致認同需要盡快設男士侍產假,至少與公務員的五天有薪方式看齊,但顯然沒有盡快,拖延至今天尚未成事。婦聯副理事長、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,婦聯所做的問卷調查,反映九成八受訪者支持設五天有薪待產假。工聯副理事長、立法議員李靜儀指出,男士侍產假的價值,在於丈夫可參與妻子生產後的復原過程,並且照顧起居。民建聯副理事長、立法議員宋碧琪認為,澳門在這方面不及台灣與新加坡,本地不少家庭兩代均為雙職工,婦女生產後難有人照顧,有薪侍產假宜定為七天。
去年,行政長官崔世安也曾表示,母親天職偉大,在分娩後由丈夫陪伴兩三天或更長時間實不為過,會要求團隊積極推動男士有薪侍產假。他向立法議員提出,可參考鄰近地區情況。行政長官在這個問題上有鮮明看法,是人性化的關懷。可惜由於程序緩慢,不少男士已錯失了有薪侍產假的福利。這對僱主來說,不是頻密的開支,在經營成本上,增加數額不多。即使是中小企業,可能由現有員工分擔放假者的任務,就算聘請幫工,也只是當老闆多做一點喜慶人情而已。新一屆立法會選舉九月中舉行,本屆會期難以完成對侍產假及疊假的立法,但相關工作仍須加快步伐,這亦是澳門社會發展的進程,效率不可太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