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榮讓
審計署公布對民政總署,即市政署前身,關於《內港北雨水泵站箱涵渠工程的建設》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,經統計自2008至2020年防治水浸,包括防洪及排澇方面的開支,已達約14.7億澳門元。民政總署於2010年提出興建內港北泵站,原定於2014年完成,因相關部門提出文物保護及用海問題等意見需重新選址,未能如期動工,最終延至2008年5月招標,判給金額為109,448,716.50澳門元,2021年才竣工。由於受過特大颱風天鴿吹襲,社會很關心對洪澇的處理,自是留意這報告的內容,下面且撮要談一下。
民政總署在選用排澇標準上,未有諮詢土地工務運輸局或作專門研究,完工才交予局方核准。對於工程延誤,找不到向上級交代的文件,理由為時日久遠及人事變更。而應採用廿年一遇降雨強度的排澇標準,卻只採用了十年一遇的,局方沒提出意見。這令人覺得,糊塗遇上蒙混,並非無意的烏龍,但後果真是累人不淺,禍及平民的性命財產。現實往往是殘酷的,內港北泵站於2021年5月底竣工,而應付不到6月1日一場暴雨,區內嚴重水浸。市政署分析,歸納水浸原因主要為開泵及停泵的水位設定未調試好,舊有排水管道排水能力不足,以及有積水從其他集水區流入。
2019年10月特區政府公布防災減災十年規劃,經專家評估得出本地56項應急能力中,基礎設施防洪減災能力排名倒數第三,聽來能不心寒?審計署指出,相關設施屬首要建設的優先領域,惟內港北泵站本質上未必能應付未來長期需求,所投入公帑未發揮最大效益。另外,署局雙方的合作過程反映各自為政與粗疏大意,對關乎公帑運用甚至公眾安全的具體技術問題,既不積極謀劃,也不主動作為,導致相關工作錯失了優化完善的時機。上述報告已呈交行政長官,市政署表達了高度重視。是錯永不對真永是真,如何認錯改善?居民會等候一個具實質的合理答案,要求做好治水,而不是水鬥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