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》 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“新家園”──社會保障篇
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「新家園」,是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方案》的四大任務之一。《總體方案》奠定民生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對接的基礎。目前,在深合區工作、學習、生活或養老的居民,仍可享受澳門的社會保障,並同時受惠於兩地社會保障政策,根據本澳第4/2010號法律《社會保障制度》和第7/2017號法律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》,目前在內地工作、學習、生活的澳門居民,已可依法進行澳門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供款,以累算權益和在符合條件時享受澳門的社會保障。而有關居民亦可根據2020年實施的《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(大陸)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》,參加內地多項社會保險,並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。此外,居民若無意兩地雙重參保,亦可憑澳門社會保障制度的供款紀錄證明,向內地申請豁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,以避免雙重參保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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